公告日期:2025-10-09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章程......1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及通知 ...... 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会决议......22
第五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25
第一节 董事......25
第二节 董事会...... 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36
第一节 监事......36
第二节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0
第九章 通知......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42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45
第一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45
第二节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4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8
第十三章 附则......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 公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沙河路337号 1-203 室-254。 第四条 公
司注册资本为4250万元
第五条 公司于2015年8 月20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股票于2015年8 月20 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宗旨是:质量为本,创新发展,客户至上。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同种类的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4250万股,公司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持有的原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折股认购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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