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33370 证券简称:运鹏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卢鲲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2,5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
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1,00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
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根据财税相关规定执行。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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