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2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3371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8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8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该议案的有效期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公司拟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有效期延长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该议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有效期延长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具体事宜。
(三)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公司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对公司子公司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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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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