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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13 15:46:56 股吧网页版
蓝天燃气: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3



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833371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为更加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司根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

公告编号:2019-035

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损失法”,此次变更构成会计政策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和规定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更加准确的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会计政策及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根据新会计

公告编号:2019-035

准则修订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变更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根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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