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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6:29:07 股吧网页版
东方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3374 证券简称:东方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衢州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审议并通
过:

聘任潘广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一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74,134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6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尹卸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一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0,658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86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金军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一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上期聘任即将到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流程聘任。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正常流程,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6-012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续聘任潘广宙、尹卸香为公司副总经理;金军民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邹峻、宋婷、周智慧一致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四、备查文件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衢州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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