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9 16:14:20 股吧网页版
康普盾: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9


证券代码:833385 证券简称:康普盾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康普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股份和股本......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三章 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7
第四章 股东大会 ......10
第五章 董事会......15
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19
第七章 监事会......20
第八章 财务、会计......22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23
第十章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增资 ......26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27
第十二章 附则......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
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公司名称:深圳康普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城北路香年广场主楼 A 座 10 层 1001
房 1-17 室

第四条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配电产品、防雷产品、充电桩、锂电池及储能产品、开关电源、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与销售、防雷工程技术咨询,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换电站及充电设备、换电设备、转售电。

许可经营项目:开办新能源充电桩汽车充电设施、转售电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六条 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如果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上述事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第二章 股份和股本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九条 公司总股本:10007.8337 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10007.8337 万股;

第十一条 每股金额:1 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情况、实缴情况、出资期限、出资方
式如下:

序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持有比例 出资期限 出资
号 (元) (元) (%) 方式

1 吴波 43,231,680 43,231,680 43.19784 2018-8-20 货币

2 深圳市众想丰华投资企业(有 14,410,560 14,410,560 14.39928 2018-8-20 货币
限合伙)

3 崔利俊 13,059,570 13,059,570 13.04934 2018-8-20 货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