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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5:33:04 股吧网页版
安智物流: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3386 证券简称:安智物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西安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西安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安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安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西安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第三条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除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应具有法律、会计
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监事会决议的实施;
(三)签署有关监事会的文件;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
(五)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代其履行职务。
第五条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2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股票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监事会主席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
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七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2 日将盖有监事
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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