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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9 19:22:11 股吧网页版
民士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民士达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民士
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6.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3,637,5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08,773.0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728,726.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3BJAA5B0210 、
XYZH/2023BJAA5B0292)。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序 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集资金投资金额 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万元) (万元)

新型功能

1 纸基材料 21,370.00 17,672.87 6,669.43 2025 年 4 月 30 日
产业化

2 研发中心 4,000.00 3,000.00 1,459.02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 补充流动 4,400.00 4,000.00 4,022.35 不适用

资金

合计 29,770.00 24,672.87 12,150.8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受国际供应链周期影响,部分进口设备交付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已协同供应商完成关键节点调试工作,总体进展符合预期。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为审慎起见,决定将“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
长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6 年3 月 31 日。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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