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833395 证券简称: 帕卓管路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帕卓管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内的“股东大会” 修改为“股东会”
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 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帕卓管路系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帕卓管路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代表人。 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
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
记。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五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 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