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3396 证券简称:元钛数科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元钛(福建)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元钛(福建)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审计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 A 审字[2026]00232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就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专项说明(鹏盛 A 专函字[2026]00036 号)。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事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元钛数科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95.62 万元。
前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主要系通过借款给关联方形成,如财务报表附注七(二)所述,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元钛数科公司给股东带来了不利影响。该事项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
元钛数科公司 2025 年发生净亏损 260.10 万元、累计亏损 3,091.89 万元,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占实收资本 99.74%。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这些
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1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涉及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为“其他应收款”,涉及的事项为实际控制人与关联公司资金占用。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元钛数科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及将采取的改善措施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2、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3、对于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问题,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继续联合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推进“中国青年人工智能大赛”,发掘人才与技术项目,提升技术开发能力;。
(2)结合广本,广汽传祺,广汽埃安的企业需求,以 AI 应用为骨干开发用户运营,APP 商城,集中素材库等软件应用开发并部署。
(3)根据前期推广的反馈数据,继续完善首款 AI 旅行助手产品及两款工业赋能型人工智能事务性科技产品。
(4)深化数字科技业务布局,围绕数字创意制作、数字化媒介运营、智能化营销系统,以全链路营销模式推动销售增长。
(5)继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执行效率。
4、对于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敦促各关联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金,同时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培训,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文件规定,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益,保证公司资金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1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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