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1
关于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奥翔体育”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广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广发证券与奥翔体育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广发证券派出林义炳先生、毛剑敏先生、李晓芳女士、屠鑫海先生、蔡少杰先生、高金锋先生 6 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为 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9 月。辅导期间,辅导
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要求,认真履行辅导协议规定的各项职责,
按辅导计划组织实施辅导工作。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主要采取会议讨论、座谈会沟通、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理论培训方面,辅导小组采取推荐学习资料、座谈交流及自学的方式。实务操作方面,辅导小组针对奥翔体育的实际情况,继续推进对其运作情况的尽职调查,并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与公司进行沟通、解决。
综上所述,本期辅导工作是根据辅导计划中的对象、方式、时间、参与人员等内容严格执行的,辅导内容和进度基本符合奥翔体育的实际需要。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小组与其他中介机构通过中介协调会讨论的形式,会同奥翔体育上市小组成员,就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探讨、整改,并督促公司落实规范。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小组连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成员通过现场调查、实地访谈、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尽职调查。
辅导机构认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在辅导期内,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通过现场调查、实地访谈、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尽职调查,针对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尚未调整到位,公司尚未聘任独立董事,公司的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目前,公司已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新聘任贾战宁、罗国清、肖旺钏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正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辅导期内,公司的业务、财务、内控体系尚不完善,各项制度尚需建立健全。
辅导小组将配合公司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健全业务、财务和内控体系,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围绕集中学习和培训、继续完善尽职调查以及完善辅导对象内控制度进行。
1、集中学习和培训
广发证券将继续通过集中授课、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可能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按照拟定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意见。
2、继续完善尽职调查
广发证券将继续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结合客户访谈、供应商访谈、企业内部访谈等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
3、进一步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内控制度,并监督其执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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