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833412 证券简称:帝瀚环保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为进一步专注于业务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上
述议案。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86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1%。未出席股东 9 名,合计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10,2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
帝瀚环保本次审议申请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存在异议股东 9 名,其中 6 名
异议股东取得联系,但未明确表态(赵东明、袁永刚、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陈晓敏、包丽娟、黄芍玉);3 名异议股东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孙洁晓、蔡连生、裴振华)。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保护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由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有数量(股)
1 赵东明 境内自然人 2,700,000
2 袁永刚 境内自然人 2,700,000
3 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00,000
4 陈晓敏 境内自然人 1,100,000
5 蔡连生 境内自然人 500,000
6 孙洁晓 境内自然人 500,000
7 裴振华 境内自然人 375,000
8 黄芍玉 境内自然人 250,000
9 包丽娟 境内自然人 125,000
合计 10,250,000
上述异议股东申请回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回购申请(无论回购主体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且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
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