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5 19:09:49 股吧网页版
帝瀚环保: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33412 证券简称:帝瀚环保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为了进一步专注于业务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经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向全
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帝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函函号:股转函【2025】417
号),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26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

公告编号:2025-044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86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1%。未出席股东9名,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2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帝瀚环保本次审议申请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存在异议股东9名,其中4名异议股东已明确表态继续持有公司股份,3名异议股东未明确表态(袁永刚、苏州兴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蔡连生),2名异议股东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孙洁晓、裴振华)。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公司在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上述未达成一致的异议股东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30日内仍可以书面方式按照相关公告要求提出回购申请,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异议股东,则视为该异议股东追认同意《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全部内容并自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43)。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清华

联系电话:0512-65716580

邮箱:qh.zhu@dihill.com

公告编号:2025-044

联系地址:苏州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