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4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33414 证券简称:凡拓创意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65,430,674.96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66,659,760.15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130,154,635.2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28,570,728.10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 767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29
二、对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并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上述事项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对于《关于 2020 年度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阅,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计验证,并出具《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报告,本年度无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旭东、徐勇、余洁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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