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7
公告编号:2021-042
证券代码:833423 证券简称:穗晶光电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月 22 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在相关事项取得重要进展或者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
二、停牌事项进展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
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
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协同民生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报送了《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申请报告》(总办[2020]007 号)及相关申请文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
收到《关于受理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613 号)。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撤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向深交所申请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公司已收到深交所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深圳市穗晶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1]496 号),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三、复牌依据及复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第二
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
复牌。
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股票复牌申请表》。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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