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3426 证券简称:先控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拟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取消监事会,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为配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的相关安排,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对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部分现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9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为配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的相关安排,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无需要提请股东会审议的部分现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子公司与克莱门特捷联制冷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子公司上海冀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克莱门特捷联制冷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克莱门特零碳电站项目能源管理协议》,开展“上海克莱门特 2MWp 零碳电站项目”合作,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子公司河北鼎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拟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参股公司河北鼎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减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合法有效;减资对价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依据,价格合理。本次减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因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冀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元,注册资本将由 1,000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同时更名为先控智储(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储能运营相关内容(最终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9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少军、高晓光、袁占宾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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