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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15:04 股吧网页版
八达科技:江苏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3430 证券简称:八达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江苏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1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顺明及公司董事、董
秘周达被上海市公安局黄埔分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 因此事项,公司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经咨询律师,此事项涉 及 12 位股东卖出公司股票,周顺明、周达未涉及股票买卖,故律师费中 300 万元由公司承担,100 万元由周顺明、周达承担。公司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 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咨询服务顾
问,就公司存在非法经营、行政处罚等刑事和行政法律风险,提供专项法律 服务。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向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300
万元。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之解除协议》,约定《法律服务合同》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北京中银律师 事务所向公司退还约定的律师服务费 300 万元。

2023 年 12 月 27 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将 300 万元费用退回至公司银
行账户。

2023 年 1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顺明、董事会秘书周达、董事会秘书周
达之岳母赵亚娟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及刑事委托代理协
议》,约定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为周顺明、周达、赵亚娟在江苏八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中提供刑事法律服务,并提供为期 1 年的个人民商

公告编号:2024-007

事、刑事、行政法律顾问服务。律师服务费合计 100 万元。

2023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顺明、董事会秘书周达、董事会秘书
周达之岳母赵亚娟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及刑事委托代理协 议补充协议》,约定《法律顾问及刑事委托代理协议》项下的律师费用变更为
人民币 400 万元。全体委托人通过黄暄支付 400 万元律师服务费。

2023 年 11 月 24 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代付人黄暄(公司董事会秘书
之妻)分别向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分别支付 100 万元、300 万元。

鉴于公司未被立案调查,公司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周顺明、董事会秘书周 达代垫律师费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5 位董事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票。(其中关联董事周顺明、蒋锡芬、周达持有江苏八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29%股份,已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周顺明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南新村 999-2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周达

住所:宜兴市东氿一号 316 号

关联关系:公司董秘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4-007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利息。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资金代垫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 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资金代垫未签署书面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为资金代垫,导致实控人资金占用。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已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利息,相关代垫费用已于 2023
年返还至公司,相关资金占用风险已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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