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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5:32:28 股吧网页版
国瑞环保: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0


上海国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公司拟与宁夏昱星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皓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汪前等共同设立国瑞昱星(宁夏)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昱星”),注册地为宁夏回族自
治区吴忠市利通区谦益金韵名邸 19 号公寓 2 层 209-212 室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820 万,占注册资本的 41%。新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等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
(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 122628286.71 元和 48409017.72 元,公司本次拟出
资金额为 8200000.00 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6.68%,占净资产的比 例为16.94%。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或超过《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 理办法》中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金惠志及金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国瑞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夏昱星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吴忠市利通区谦益金韵名邸 19 号公寓 2 层 203 室

注册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谦益金韵名邸 19 号公寓 2 层 203 室

注册资本:5,000,000

主营业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杨少锋

控股股东:杨少锋

实际控制人:杨少锋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皓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 3329 号 4 幢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钱公路 3329 号 4 幢

注册资本:30,000,000

主营业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

法定代表人:金惠志

控股股东:金惠志、金础

实际控制人:金惠志

关联关系:上海皓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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