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3441 证券简称:斯派力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佛山市斯派力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章程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佛山市斯派力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佛山市斯派力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梁伟江、梁伟清等 30 人为发起人,通过对佛山市斯派利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佛山市斯派力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oshan SPL Precision Tubing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良路 8 号。
邮政编码:5285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9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产生与章程规定有关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重质量、讲诚信、一诺千金。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管、
机械设备、五金配件、散热器用铝箔、汽车散热器、高频焊接管、冷凝器、油冷器、蒸发器、中冷器、水箱及相应板件和配件;科学技术项目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公司股份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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