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833450 证券简称:奥立思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0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李江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631万股(含631万股),每股价格为人
民币8.50元。具体内容见《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为2018-021。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授权董事长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发行事项为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发行对象为确定对象,且本次发行不存在现金方式认购股份的募集资金事项,根据第二届董事会建议,拟明确本次发行中,公司现有在册股东无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同意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此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该条增加下述条款:“公司发行股份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是否授予公司股票发行前在册股东优先认购权。”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公司章程变更;
5.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宁波市诚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通过股票发行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诚邦办公100%的股权。
诚邦办公 100%的股权作价 6,712.00万元,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
付交易对价中的5,363.50万元,按8.50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将向诚
邦办公股东沈金龙发行股份631万股;另外,公司将自筹资金以现金方
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1,348.50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诚邦办公将成为奥立思特100%全资子公司。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了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具有相应资质,评估机构和经办评估师与评估对象、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没有现实和预期的利益关系,同时与相关各方亦没有个人利益或偏见,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出具了评估报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因此,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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