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833450 证券简称:奥立思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常州奥立思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思特”或“公司”)
交易对方:宁波市诚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办公”)的股东沈金龙
交易标的:宁波市诚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事项:为加快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拓展公司业务向下游发展,拟通过股票发行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诚邦办公100%的股权。
交易价格:公司以人民币6,71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宁波市诚邦办公
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05月21日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公司占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净资产比例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奥立思特2017 资产价值占奥 奥立思特2017 资产价值占
项目 资产净额* 年末总资产 立思特总资产 年末净资产 奥立思特净
比重(%) 资产比重(%)
诚邦办公 7,238.82 21,887.71 33.07 / /
100%股权 6,712.00 / / 15,008.23 44.72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35条第一款的规定,购买资产为股权
的且购买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而这种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此处资产总额为诚邦办公2017年末资产总额,高于本次成交金额6,712.00万元;资产净额为本次成交金额6,712.00万元,高于诚邦办公2017年末资产净额5,673.04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2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0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宁波市诚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
案》,该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05月22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收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无需征得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本次收购不存在尚未完成的审批程序,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沈金龙,男,中国,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
宝山街道车站路***号,最近三年未担任过公司任何职务。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价格参照第三方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公允价格定价,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宁波市诚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临俞工业区临俞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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