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3451 证券简称:璧合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公告编号:2021-009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影响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1-009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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