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3451 证券简称:璧合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帐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出于谨
慎性原则考虑,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多次催收无果,确认已无法收回,本次公司拟核销该应收款项共计 44,710,301.19元、其他应收款项共计 262,612.95 元,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
账核销。本次坏账核销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璧合科技股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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