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3451 证券简称:璧合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 01110368 号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监事会就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事项的说明:
(一) 非标准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非标准意见事项内容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43,567,538.53 元,
与 2019 年度收入 212,046,050.74 元相比减少 168,478,512.21 元,下降比例
为 79.45%, 2020 年度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8,287,359.29 元,相比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4,471,787.88元,虽然亏损有所改善,但亏损金额仍然比较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公告编号:2021-015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
不确定性己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
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
(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三(一)列举了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符合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条款包括:
财务方面:(4)历史财务报表或预测性财务报表表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5)关键财务比率不佳;(6)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
经营方面:(3)失去主要市场、关键客户、特许权、执照或主要供应商;
三、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综合判断认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披露的事项或情况,在报告期内,对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截止本说明出具日,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 01110368 号带持
公告编号:2021-015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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