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33451 证券简称:璧合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51 璧合股份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雍文律师事务所苗猛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嘉泰国际院内 16 号楼 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在公司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审议执行程序过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在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
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审议执行程序过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20 年度的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亚会审字(2021)第 01110368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增长对资金的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 常运行,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亚会审字(2021)第 0111036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未分
配利润累计金额-232,012,049.90 元,未弥补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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