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3451 证券简称:璧合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通过微信提醒的方式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书,
2016 年 5 月 23 日,原告与被告 1、被告 2、被告 3、被告 4、被告 5、
被告 7 等主体签订了《安美微客(北京)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 轮
融资及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融资协议”)。2019 年 5 月 29 日,原
告委托律师向被告 1、被告 7 发送《律师函》,书面要求被告按照约定回购原告全部股权并返还原告全部投资款,但被告 1 至被告 7 至今均未履行。同时,根据融资协议第 7.3.2 条约定,被告 7 应当给原告分配历年累积的、其股权对应的所有未分配的利润之金额,被告 1 至被告 6 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收到相关文件时,正处疫情期间,后因疫情影响案情一直未有进展。基于对法规理解的偏差公司未能及时披露有关公告,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8
(补发)》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就以上补发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各类公告信息,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特此公告。
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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