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33453 证券简称:永创医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配套制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 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 部分条款中的“审计委员会”
所有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 删除所有条款中的“监事会”、“监
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以下简称“公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订本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0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70
万元 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
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
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
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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