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3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5-020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年,作为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河 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蔡挺:男,1973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本科学历。1996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河南省戒毒中心干警;2001年1月至2006年10 月,任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2022年7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4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6月8日开始至2024年5月30日,担任同心传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10月24日开始2024年5月30日,担任同心传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4年5月30日开始至今,担任同心传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期担任
同心传动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年,我共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3次。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蔡 挺 6 现场/视频 同意 3 现场出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我均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相关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资料,对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凭借自身专业法律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我参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2024 年 1 月 4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1 月 19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审
审计委员会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2 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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