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7
公告编号:2023-057
证券代码:833457 证券简称:云朵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实施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满足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金、部分融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5.12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90,625股,不超过781,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6%-1.52%,具体回购股份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部分融资资金(主要向股东或者银行借款)。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告编号:2023-057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或使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7、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三、注意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在公司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
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四、备查文件
无
特此公告。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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