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象山海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大目湾新城攸品生活广场
4 幢(数字经济产业园五层、六层)
邮政编码: 【3157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一)签署公司文件;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及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其他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推动技术商业化,将云朵科技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数字城市服务商。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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