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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8:59:01 股吧网页版
云朵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3457 证券简称:云朵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
修订。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本议案不涉及关
联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云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担保的原则: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
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
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批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批准、授权,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计算担保金额、担保总额时,应当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金额,不包括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金额。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应当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以及审议本次担保前十二个月内尚未终止的担保合同所载明的金额。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控股子
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达到《治理规则》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可以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提交股东会
审议并披露。

预计担保期间内,任一时点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于超出预计担保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预计担保的审议及执行情况。

第八条 公司在审议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时,仅明确担保额
度,未明确具体被担保人的,被担保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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