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33464 证券简称:苏州沪云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定向发行中介机构延期出具核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议案已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批准同意公
司进行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的要求,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当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有关事项后 15 个交易日内分别出具主办券商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根据上述规定,
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前出具本次定向发行的专项
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公司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定向增发项目尚未完成,因此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定向发行的专项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也将延期出具。特此公告。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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