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一创投行关于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创投行作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自 2024年 12 月 26 日起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特力惠”或“公司”)原定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 ST 特力惠未在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新增被强制停牌事项(由于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
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
未能在上述规定限期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公司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已收到全国 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一创投行和 ST 特力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 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
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一创投行和 ST 特力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一创投行与 ST 特力惠签订的持续
督导协议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解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一创投行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程序,具体被终止挂牌的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决定为准。
一创投行已就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对 ST 特力惠作出
督导提示,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并告知了公司如不能按时披露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一创投行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创投行提醒投资者关注,若公司未能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新增
被强制停牌事项(由于一创投行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
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停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周媛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邮箱:zhouyuan2212@fcs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挂牌公司联系人:邹春芳
联系电话:0591-8754118
邮箱:zoucf@teleware.cn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 92 号华源大厦 6 层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一创投行和 ST 特力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一创投行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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