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33468 证券简称:双剑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建设基本概述
(一)基本情况
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在广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建设公司“高效流体机械、环保装备智能工厂项目”,年产高端鼓风机、压缩机等 300 台(套)。项目规划用地 97.42 亩,预计总投资 20956 万元,其中国定资产投资 18681 万元,包括土地购置费用、建设联合厂房、综合楼等建筑,以及购买生产、检测设备,配套建设公用动力设施
等。预计 2026 年 4 月开始施工建设,于 2028 年 12 月开始投入生产。
(二)是否构成重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众公司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公告编号:2026-009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现涉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反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能损害公众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公众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公司建设“高效流体机械、环保装备智能工厂项目”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公司内部投资建设,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环评、验收的相关程序,另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批复。
二、项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高效流体机械、环保装备智能工厂项目实施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建设的目的
该项目建成后,与公司、子公司形成区隔,共同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企业综合实力提升。
公告编号:2026-009
(二)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是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做出的慎重决策,且已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备案。在此前提下,该项目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宏观政策调
整、市场变化、同行业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会给该项目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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