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33470 证券简称:泰聚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泰聚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对以下事项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
(1)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2)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3)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4)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5)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上述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4〕
32 号),规定了上述若干会计处理事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经公司评估,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项会计政策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执行解释第 19 号对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成都泰聚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泰聚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6-008
成都泰聚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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