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33472 证券简称:ST 康润洁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
挂牌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高(新)劳人仲调字【2021】第 112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案号:(2022)新 0104 执 91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仲裁委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4 月 13 日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孔立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告编号:2022-005
孔立明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
挂牌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康润洁科技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子公司 -
执行法院:奎屯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新 4003 民初 1152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案号:(2021)新 4003 执 124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奎屯市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4 月 12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据仲裁委高(新)劳人仲调字【2021】第 112 号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2)新 0104 执 915 号文件,被告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支付 9,554 元。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于2021年6月12日在奎屯市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
议:1、被申请人康润洁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前返还申请人定金 550
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申请费用 5000 元及案件受理费 43900 元,合计 5548900 元;2.被申请人康润洁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康润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已超过调解协议中约定履行债务的期限,被申请人仍未履行债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就调解协议中约定的定金及案件申请费。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2-005
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与相关原告方积极沟通,争取达成谅解,撤销法院执行,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达成债务和解的解决方案,消除债务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上述失信情况均尚未解除,公司正积极解决失信情况,消除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