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0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3474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及其附件,我们认为公司此
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处理也符合《企业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差
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
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针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14
二、关于公司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及其附件,我们认为本次对2017年、2018 年的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能够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周茂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经审
经仔细审阅周茂先生的简历,我们认为周茂先生具备担任内部审 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的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周茂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海龙 田雨甘 郑文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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