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5,800,000 股(含 5,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80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440,000.00 元(含 39,440,000.00 元)。
截至缴款截止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 5,800,000 股,公司收到募集资金39,440,0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
金进行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158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
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1 号),以下简称“《股份登记的函》([2017]41 号)”,确认本次发行
股票 5,800,000 股,其中限售股 1,460,000 股,无限售股 4,340,000 股。
(二)2017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11,000,000 股(含 11,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6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860,000.00 元(含 123,860,000.00
集资金 123,860,0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
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3-33 号《验
资报告》。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795 号),以下简称“《股份登记的函》([2017]2795 号)”,确
认本次发行股票 11,000,000 股,其中限售股 11,000,000 股,无限售股 0 股。
(三)2019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 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9,850,000.00元(含209,850,000.00元)。截至缴款截止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 2,500,000 股,公司收到募集资金 34,975,007.9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
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3-58 号《验
资报告》。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876 号),以下简称“《股份登记的函》([2019]4876 号)”,确
认本次发行股票 2,500,000 股,其中限售股 61,806 股,无限售股 2,438,194 股。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 2016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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