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0
证券代码:833474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3 月 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上午 10:00-11:00 。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74 利扬芯片 2020 年 3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 2 号利扬芯片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包括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战略配售、上市地点、决议有效期等内容。
(二)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完成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目标,并且提高申报工作的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决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在科创板 IPO 相关事项的要求。
公司本次申请 IPO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1)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为降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应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公司出具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包括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发行人承诺、控股股东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等。
(六)审议《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若未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相关约束措施;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
(七)审议《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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