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0
公告编号:2020-029
证券代码:833474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和《关于审核确认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其附件,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公告编号:2020-029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的规划,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做出的审慎决定,既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9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审核 确认报告期内(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其附件,我们认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 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 租赁、董监高薪酬、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交易价 格公允。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不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 度,并且得到了有效执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 成重大影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海龙 田雨甘 郑文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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