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5
证券代码:833480 证券简称:红旗民爆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0日9:00。
预计会期1.0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号高新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议案内容: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将于2018年10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张正先生、李喜庆先生、贺军社先生、魏学谦先生、李宗诚先生、张宏科先生、杨乃定先生、常安先生、刘尔奎先生九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乃定先生、常安先生、刘尔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前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国家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议案内容: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将于2018年10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高帆先生、赵力先生、荆亚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三名候选人符合国家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现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
议。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2018年10月30日8:30
(三) 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号高新大厦11层
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虎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69号1115室
联系电话:0917-3906685
传真:0917-3909635
邮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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