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5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3480 证券简称:红旗民爆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28日公司以电
话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正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告编号:2018-031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10月30日届满,公司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张正先生、李喜庆先生、贺军社先生、魏学谦、李宗诚先生、张宏科先生、杨乃定先生、常安先生、刘尔奎先生九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乃定先生、常安先生、刘尔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前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国家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和《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及《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新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即任期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自动卸任。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8-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现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公告编号:2018-031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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