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6
公告编号: 2018-007
证券代码: 833487 证券简称:东莞林氏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
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本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共发生 1 次股票发
行募集资金的行为,共募集资金 8,400,000.00 元。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东莞
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发行方案(一)>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票 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5 元,公司
共募集资金 8,40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全
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常平支行账户(账
公告编号: 2018-007
号: 769904628110505)。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 2017〕 7-46 号《验资报告》。上述发行
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关于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
函》(股转系统函[2017]497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制度已
经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生效。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
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市常平支行
76990462811
0505
29,792.66
公告编号: 2018-007
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
用或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
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确保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目标的实
现。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 8,375,528.54
元,结余 29,792.6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8,400,000.00
加:利息收入 5,321.20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8,375,528.54
补充流动资金
支付货款 8,374,718.54
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810.00
募集资金期末结余金额余额 29,792.66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
南》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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