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8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3487 证券简称:东莞林氏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任免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余龙波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同时免去余力强先生财务负责人职务。
本次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林豪杰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财务负责人余龙波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
余龙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月于广东社会科学大学大专毕业;2014年1月12日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
公告编号:2018-024
2008年3月至2011年2月任职广东恒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职东莞市仁智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东莞市桩本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5月入职本公司,任财务经理职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核查了余龙波先生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日,余龙波先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该免职财务负责人余力强先生持有公司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1、余力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自愿请求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
2、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规范公司运作,聘任余龙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余力强先生未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无影响。
公告编号:2018-024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余力强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产生不利影响。
新任财务负责人余龙波先生具有多年的财务实践经验,此次任命有助于公司财务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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