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08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3487 证券简称:东莞林氏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林氏”或“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审议并通过:
董事会提名林豪杰先生、高嘉丽女士、林俊杰先生、林毅杰先生、林冠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5 人,实际出席董事5 人,会议由董事长林豪杰先生主
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审议并通过:
监事会提名袁婷玉女士、黄光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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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14
本次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琳女士主
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5月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杨卫加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袁婷玉、黄光海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基本情况
该任命董事林豪杰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
93.34%。
该任命董事林俊杰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本3.33%。
该任命董事高嘉丽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本3.33%。
该任命董事林毅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
该任命董事林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
该任命股东代表监事袁婷玉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
该任命股东代表监事黄光海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
该任命职工代表监事杨卫加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免/免职原因
公司董事、监事成员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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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14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上述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董事、监事的变动,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此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通过本次调整,能有效地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备查文件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林氏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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