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证券代码:833490 证券简称:佳讯创新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珠海佳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佳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佳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珠海佳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一章 新增: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章 第一节 新增: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股票
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后,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公开方式向
社会公众转让股份,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
理登记过户。
第三章 第三节 新增: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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