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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0 16:34:04 股吧网页版
中岳非晶: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0

证券代码:833493 证券简称:中岳非晶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01 月 0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登封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秦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

(二)执行情况

2024 年 01 月 05 日收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24)豫 0185
执 75 号、(2024)豫 0185 执 76 号执行裁定书、(2024)豫 0185 执 77
号执行裁定书。

登封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登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磊、董晓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磊、董晓源未
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豫 0185 民初 5580 号、(2023)豫 0185
民初 5581 号、(2023)豫 0185 民初 5584 号文书履行义务。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四百八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磊、董晓源名下所有银行存款、收入或查封、扣押等额财产(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
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本裁定立即执行。

……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更正后: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登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晓源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被告

姓名或名称:董松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
4、被告

姓名或名称:董晓源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姓名或名称:刘巧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6、被告

姓名或名称:董晓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
7、被告

姓名或名称:登封市中岳高压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晓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

……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

(二)执行情况

2024 年 01 月 05 日收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24)豫 0185
执 75 号、(2024)豫 0185 执 76 号执行裁定书、(2024)豫 0185 执 77
号执行裁定书。

登封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登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中岳高压电瓷电器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磊、董晓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中岳高压电瓷电器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磊、董晓源未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豫 0185 民初 5580 号、(2023)豫
0185 民初 5581 号、(2023)豫 0185 民初 5584 号文书履行义务。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四百八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中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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