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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7:59:04 股吧网页版
中国康富: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3499 证券简称:中国康富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康富”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主要内容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应为自然人,董事的任职资格须符合《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 具有《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的情形;

(2) 最近 3 年受到过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
届满(公司现任董事发生本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
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4)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5) 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7)名董事组成。电投融和推荐两(2)名董事,三一集团推荐两(2)名董事,Kaiser Leasing(HK) Company Limited 推荐一(1)名董事,其他股东推荐一(1)名董事,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1)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名,电投融和推荐的董事担任。董事任期为三年,期满后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五条 董事长有以下职权:

1. 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2. 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秘书和由三一集团推荐的总经理人选;

3.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4. 经董事会事先书面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相关文件;

5.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但应受董事会
授权的约束,只拥有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6. 中国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依法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履行董事长职权。

第七条 董事享有以下职权:

1. 参加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 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所需的公司经营情况及有关资料,并承担相
应的保密义务;

4. 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公司有关
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干预董事依法行使职权;
5. 董事有权在董事会上就所关注的问题对经营管理层提出质询,要
求其作出解释;

6. 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应有如下义务:

1. 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其职责;

2. 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

3. 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

4. 亲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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