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3499 证券简称:中国康富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康富”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主要内容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
第二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
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收益分配;
2.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 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
5.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资产的
分配;
7.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
8. 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通过协商、诉讼或仲裁
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9. 公司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下列信息和资料:
(1)公司章程;
(2)公司财务报告;
(3)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
(4)董事会会议决议;
(5)公司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布或披露的其他信息。
10. 享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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