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33499 证券简称:中国康富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康富”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主要内容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三人。监事由电投融和推荐一人,三一集
团推荐一人,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三一集团推荐的监事担任。
公告编号:2025-046
第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
尚未届满(发生本情形的,监事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
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3) 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4) 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经各方股东继续推荐或职工选举
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如有)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如有)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会会议。监事会应当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监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所作出的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中国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的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4)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5) 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6)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5-046
第九条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
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